Site icon 香港天樂浸信教會

Lent20230323

三月二十三日 ,禮拜四

同住一起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
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翰福音十四:23)

 

耶穌對我說:「愛創造家庭。」我真高興祂給我這樣的指點,因為很多我認識的人,都對什麼是家感到迷惑。最近針對子女所做的調查顯示,他們最常由父親那裡聽到的三件事是:「我很累」、「我們錢不夠」 及「別吵」。有時候父母太忙於供給兒女的需要,以致忘記了孩子最需要的,其實是知道爸爸媽媽愛他們。他們看上帝的愛也是這樣。一個家庭若擁有那樣的愛,耶穌就保證祂要與他們同住一起。

有個小女孩在回想她剛聽的講道時,說得很好。她說:「媽媽,牧師講的道把我搞迷糊了。他說上帝比我們都大,對不對?」「是啊!」 媽媽說:「上帝是比較大。」「牧師也說上帝住在我們裡面,對不對?」 這位母親再次回答:「是的,上帝住在我們裡面。」於是這女兒作了結論:「那麼,既然上帝比我們大,又住在我們裡面,那祂不是要透過我們,在我們身體四周顯出來嗎?」

的確,天父的愛如此充滿耶穌,因此真的從祂身體四周顯出來。當耶穌向那些別人不願碰觸的人伸手、並安慰那些憂傷的人,那就是天父愛的光芒照透出來了。的確,耶穌所做的一切都在把上帝的愛帶給我們。耶穌是我們可以效法的榜樣。當我們得了上帝赦免,被救主的寶血洗淨了,充滿了感恩,上帝的愛就會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 (至少在身體 四周是如此)。這就是我們的家庭和基督徒會眾的記號。當耶穌對我說:「愛創造家庭」,我會說:「我知道,主,而且要從它四周彰顯出來。」

對救主說: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為我把天父的愛具象化。願我能與別人分享祢的愛,阿們。

喜樂服事:如果你一直在拖延對親愛家人所作的承諾,本週就找出時間,實踐你的諾言。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