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0210812
給兇惡園户的警告
讀經:太21:33-46
選讀經文:馬太福音 21
33.「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一個家的主人開墾了一個葡萄園,四周圍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醡酒池,蓋了一座守望樓,租給園戶,就出外遠行去了。 34.收果子的時候快到了,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 35.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了一個。 36.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對待他們。 37.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說:『他們會尊敬我的兒子。』
38.可是,園戶看見他兒子,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我們殺了他,佔他的產業!』 39.於是他們拿住他,把他扔出葡萄園外,殺了。 40.葡萄園的主人來的時候,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 41.他們說:「要狠狠地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轉租給那些按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42.耶穌對他們說:「『匠人所丟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奇妙。』這段經文你們從來沒有念過嗎? 43.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民。 44.誰跌在這石頭上,一定會跌得粉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壓得稀爛。[有古卷沒有44節。]」 45.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們說的。 46.他們想要捉拿他,但是懼怕眾人,因為眾人認為他是先知。
時代默想:
耶穌用第二個比喻提醒宗教領袖,這是一個令人髮指的例子。
這個比喻也是以葡萄園為喻(太21:33~44),園主把園地出租,到了期限要收取成果。然而租戶卻背約,他們把園主派來的眾僕人打了甚至殺了園主的兒子,實在可惡(太21:35~39)。
最後園主惟有把租戶除滅,另租給別人(太21:40~41)。
在此,耶穌還援引(詩篇118:22~23):「匠人所丟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太21:42)以此表明這些租戶所殺的園主兒子,就是祂本人。
總之,祭司長等人拒絕耶穌,便是與神為敵,他們必被神廢棄,被「壓得稀爛」(太21:44),即被神重判。
比喻所指的人物呼之欲出,主人就是天父,衆僕人就是先知,兒子就是耶穌基督。
耶穌給予機會在場敵擋祂的宗教領袖,藉着比喻勸告他們要回頭聽取祂的忠言。
可惜忠言逆耳,不為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所接受,他們還想捉拿耶穌,只是懼怕群眾而沒有下手而已(太21:45~46)。
今天,我們要省察自己是否將基督再次明明的釘在十字架上,並視神給我們悔改的機會如無物?
回應禱告:
求主把我們的石心去除,改變我們的生命,賜我們肉心,使我們能及時回轉歸向神。奉得勝之主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