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20210426

出埃及事件的意義

讀經:出12:37-51

選讀經文:

「37.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40.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41.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51.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着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時代默想:

有些聖經學者懷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人數,他們認為全群足足200萬人出埃是沒有可能的,百姓在曠野根本就沒有足夠的食物,而且從考古學的發現看似乎也沒有證據曾有以色列人出埃及這件事發生。

另外有一些學者嘗試疏解其中的所謂衝突,認為實際出埃及的男丁並沒有60萬人之多,因此整體就沒有200萬人了。

我認為這些解釋是不必要的,因為聖經並不是一種解釋科學的書,以色列人出埃及是一件劃時代的事件。

如果我們真相信神是大能的,區區200萬人的需要對祂來說豈有難度呢?

至於以經文的用字來解釋出埃及的男丁並沒有60萬人,只是另一種更令人信服的合理化手法而已。

話說回來,無論是20萬人或是200萬人出埃及並沒有影響這件事的意義,但我們既然篤信聖經,而且按對敘事文體的理解下,我們也沒有必要合理化出埃及的人數。

430年這個數字再次在加拉太書出現,「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430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就不再是出於應許;但神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加 3:17-18 和合本2010)

神對雅各(以色列)所立的約,並沒有因摩西在西乃山上頒布誡命而中止。

正如日前所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被稱為耶和華的軍隊,因此他們是按著隊伍出來的。

這證明他們是井井有條,並非烏合之眾。

今天的經文(出12:43~49)明顯是為後世的以色列人寫的。

經文設想一個新處境,就是神向列祖的應許已經應驗了,他們當時已居住在迦南地。

因此恪守逾越節就有了新的意義:他們不能重蹈埃及人的覆轍,反而要把救贖的門向為奴者開放,使他們也能分享從奴役中得釋放的喜樂。

從屬靈的角度看,埃及就是罪惡偶像集中之地。

出埃及就是離棄罪惡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一個讓人在神裏安息的地方。

回應禱告:

慈愛天父,出埃及事件是基督徒生命想像之源,今日我們仍在往應許之地進發,願主提醒我們在這條路上,在裏在外仍有爭戰,我們必須倚靠主才能得勝仇敵。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