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的信仰
讀經:士17:1-13
選讀經文:
「1.以法蓮山區有一個人,名叫米迦。2.他對母親說:「你的一千一百塊銀子被人拿走了,為此你發咒起誓,也說給我聽。看哪,銀子在我這裏,是我拿的。」他母親說:「願我兒蒙耶和華賜福!」 3.米迦把這一千一百塊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把這銀子分別為聖,親手獻給耶和華,為我兒子造一尊雕刻的像,以及一尊鑄成的像。現在我把銀子交給你。」 4.米迦把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把二百塊銀子交給銀匠,去造一尊雕刻的像,以及一尊鑄成的像,安置在米迦的房子裏。 5.米迦這個人有了神堂,又造了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派他的一個兒子作祭司。 6.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 7.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年輕人,是猶大族的人。他是利未人,寄居在那裏。… 10.米迦說:「你就住在我這裏吧!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每年給你十塊銀子和一套衣服,以及生活所需的食物。」利未人就來了。 11.利未人願意和這人同住;他待這年輕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12.米迦授這年輕的利未人祭司的職任,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裏。 13.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恩待我,因為我有利未人作我的祭司。」
時代默想:
由本章開始,進入士師記的結局(17~21章)。
鑰句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在士師記中共出現四次(6,18:1,19:1,21:25),有學者認為是指「尊神為王」的生活方式。
沒有以神為王,以神的話語為生活標準,人只會任意而行。
在士師記中,當最後一個土師參孫死後,以色列人已亂作一團。
有兩件事表達出他們的劣行,一是今日開始讀的的米迦事件,另一個是利未人和他的妾。
這也是聖經中在倫理上最卑劣的部分,因此當我們讀的時候要有心理準備。
首先,米迦的母親唔見錢,就喺度咒詛偷錢嘅人,點知米迦出嚟認錢係佢攞咗去嘅,佢阿媽就即刻改口啦,從咒詛變成祝福!
而且佢阿媽仲將少部分嘅錢造一尊雕刻的像,以及一尊鑄成的像。
這簡直是把外邦人的淫邪風氣帶返嚟以色列人當中。
聖經講得好清楚嗰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
第二個場景是描寫一個寄居在那裏的利未人。
他原是猶大的伯利恆人,也是猶大族的人。
他似乎漫無目的,因此接受米迦的「禮聘」成為他家中的祭司。
整件事看來真是匪夷所思,打造偶像根本就是十誡的禁例,從來沒有聽過祭司是專為一家服務的!
最要命的是米迦子只把祭司當作是一種令家中蒙福的「加持」,可見他對祭司的職份全無認識!
中國民間宗教在香港仍然有很大的市場,無論是黃大仙、車公廟、天后廟….究竟去的人心裏究竟在想什麼?
想趨吉避凶、財源廣進、心想事成…這些全部都是一個「利己」的信仰,對他們來說只要靈驗信什麼神也沒有分別!
那麼我們作基督徒的信是否也是這樣呢?
很多人不能接受信耶穌後仍然有生命中的逆境,常常投訴神的不公不義。
更可怕的想法是認為信耶穌是要放棄許多其他都靈驗的神….這樣的信正是米迦的信!
回應禱告:
求主憐憫!讓我看清楚什麼是單單信靠耶穌!讓大家記得耶穌是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啊!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