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香港天樂浸信教會

士師記20210223

耶弗他冒失的起願

讀經:士11:29-40

選讀經文:

「29.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經過基列和瑪拿西,經過基列的米斯巴,又從基列的米斯巴過到亞捫人那裏。 30.耶弗他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真的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31.我從亞捫人那裏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誰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要歸給耶和華,我必將他獻上作為燔祭。」… 34.耶弗他回米斯巴去,到了自己的家,看哪,他女兒拿着手鼓跳舞出來迎接他。她是耶弗他的獨生女,除她以外,沒有別的兒女。 35.耶弗他一看見她,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非常悲痛,叫我十分為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了口,不能收回。」 36.他女兒對他說:「我的父親啊,你既向耶和華開了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為耶和華已經在你的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了仇。」 37.她又對父親說:「我只求你這一件事,給我兩個月,讓我和同伴下到山裏,好為我的童貞哀哭。」… 39.過了兩個月,她回到父親那裏,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她行了。她從來沒有親近男人。於是以色列中有個風俗, 40.每年按着日期以色列的女子要去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兒哀哭四天。」

時代默想:

釋義作者解說耶弗他的起願似乎是來自其「老我」缺乏安全感,為要表達致勝的決心,耶弗他立了一個終身遺憾的誓言:「……無論誰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要歸給耶和華,我必將他獻上作為燔祭」(31)。

經文並沒有顯示這個許願,到底與戰事的結果有何關聯,作者只是如實記述事情的發展。

可是令人遺憾的就是自耶弗他以後,經文再沒有「國中太平」的記錄。

聖經說「如果許願不還願,就不如不許!(傳5:5)」

雖然聖經並不反對人起願,但起了願就要切實執行許願中的承諾。

我相信今天讀經的焦點會放在耶弗他的許願累及其獨生女兒。

我相信耶弗他起這個願時,千萬想不到第一個迎接他的,是他的獨生女兒!

聖經學者也為把人獻為燔祭這件事有很多的討論,究竟耶和華是否容許把人獻為燔祭給祂?

我反而想起昔日亞伯拉罕獻以撒,神卻為他預備一隻羔羊代替以撒獻上。

可是這個例子不能完全與耶弗他的情況比較,因為亞伯拉罕是接受神的考驗,而耶弗他的許願只為求勝心切。

為了保全神不容許把人獻為燔祭這個原則,

有學者認為,耶弗他的女兒並非真的獻為燔祭,只是終生不嫁,這也是對當時女子的一個懲罰!

可是,我的結論是耶弗他的女兒真的被獻為燔祭,當然這是一個令人悲哀的結局。

這是耶弗他冒失許願的結果。

回應禱告:

求主幫助我不要隨便開口許願,只求神的旨意成就在自己身上。奉主名禱告。阿們。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