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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20201221

什麼是建立德行的事?

讀經:羅十四13-23 [和合本修訂版]

選讀經文:
17 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飲食,而在乎公義、和平及聖靈中的喜樂[註1]。
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註2]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
22 你有信心,就要在上帝面前持守。人能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不自責就有福了。

[註1] 14:17 「公義…喜樂」或譯「聖靈中的公義、和平及喜樂」。
[註2] 14:19 「務要追求」:有古卷是「追求」。

時代默想:
17節所指的飲食是指吃祭偶像的肉,原本吃這些肉是沒有問題的,為了軟弱的弟兄姊妹,寧可放棄吃肉的權利。
「聖靈中的公義、和平及喜樂」是我們這群屬主的人應該追求的,感謝主,讓我們能活在聖靈中。

保羅所關注的,是一個基督徒的自由,可能會傷害另一個基督徒的良心。
信徒對甚麼是潔淨的看法影響吃或不吃某些食物,也對其他弟兄構成影響。
在這情況下,保羅提出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則:「你若因食物使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心行事」(15)。
尊重另一個基督徒的良心,就是向他表明愛。由於基督為他而死,故此基督徒為別人有所承擔也是應該的。

19節「務要追求和平和彼此造就的事」在和合本中譯為「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 德行 的事」。
原來多年讀經把焦點放在「建立德行」而非「彼此造就上。
「德行」兩個字是和合本譯者加上去的。
因此中國人所指的仁義道德,目的並不是在人前自誇,而是要彼此造就。
與為了軟弱弟兄而不吃肉的原則一樣,我們建立「高尚情操」是為要建立別人!
不是讓自己高人一等。

在22節中指出我們持守美善的原則需要信心,聖靈同樣在我們心中動工,提醒我們應該要作的事。
因此我們所作的決定並非是自以為是的,乃是要隨從聖靈在心中的感動。

基督徒應遵守自己的良心,憑信心在上帝面前守着(22)。
即使生活行為最微小的事,若有疑心自己所做的是否正確,就不應該做。
保羅最後指出「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23),基督徒必須完全信靠神,若是沒有信心,就不可能取悅上帝(參來11:6)。

回應禱告:
求主在我生活和職場上都能追求和平和彼此建立的行動,特別是在慎言一事上要小心。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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