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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20200808

在後的要在前?

讀經:可十1-31

選讀經文: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迫害,在來世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馬可福音 十:29-31

時代默想:
今天涵蓋的經文太闊了,我認為這一章寫四、五篇默想也不成問題!

耶穌這個應許似乎不易理解。
第一,主提到凡為「我」和「福音」,可見跟隨主和傳揚福音要付代價。
這福音的優先甚至過於物質、親情,甚至要受迫害。
不過主也應許願意這樣做的人「在來世得永生」。

記得以前讀社會學時有一個詞語deferred gratification,意思是延遲的滿足。
套用在信仰可以說,我們為著延遲的滿足而輕看現在的困境,甚至願意擺上一切。

31節特別引起我的興趣,究竟我自己是在前抑或在後呢?
以信主年日來說,是在前;可是在生命成熟的過程上,是否仍是在後呢?

記得讀過屬靈偉人的傳記或教導,往往心裏羨慕,現在回想起來他們實在是為信仰付上極大的代價。

二十世紀中國教會巨人之一王明道先生寫了他上半生的傳記「五十年來」時,曾提到北京基督徒會堂在日治時期被迫加入當時的聯合宗教組織,他如何憑著信心和勇氣堅決不加入,後來連日本人也佩服了他而不勉強此事。
面對今天香港日漸收窄的言論空間,作牧者應如何自處?
當然宣講真理是必然的,可是宣講真理卻要付出不少的代價,究竟我願意為此擺上生命嗎!
「還看下一代」,因我這一代是經歷香港最光輝的時刻,所謂信仰的逼迫可能只在屬靈偉人傳奇才讀到。
不過今天作主門徒真要準備為信仰付出生命。
因此,我相信這班在後的將要走在前了!

回應禱告
求主幫助我不要成為下一代門徒的壞榜樣。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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