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20200406

與人立約的主

讀經:創十七1-27

經文選讀:

亞伯拉罕就臉伏於地竊笑,心裏想:「一百歲的人還能有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育嗎?」亞伯拉罕對上帝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上帝說:「不!你妻子撒拉必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立我的約,成為他後裔永遠的約。
創十七:17-19《和修》

讀經釋義:

亞伯蘭與撒萊為了實現神的應許而自行做了一些決定,但經文沒明言這些決定是對或錯。
(創16:16與17:1)之間相隔13年,期間神沒有告訴亞伯蘭,以實瑪利最終不是祂所應許的繼承人,這點實在令人驚訝。
這些年間,亞伯蘭一直以為自己走在正確的路上,他的心血都花在以實瑪利身上,培育他成長。
但讀到這章時,我們會問他是否把感情投放錯了?
那13年是否白費了?
以實瑪利是否一個「錯誤」?
這三個問題的答案肯定是「不」。
這些經歷反而成為我們的寶貴訓練!

時代默想:

立約的主所應許的是超越人理性的思想,很多時候我們都用自己的處境和條件來看事情,但神與人所立的約不是這樣。
神要主動賜福我們,遠超我們所想所求。
神的作為永遠不在人估算之內,永遠有奇蹟出現,因為祂是大能的神,將不可能的變成可能。我們的責任是以信心回應,亦以信心行走前路,不斷經歷神奇妙的作為。

回應禱告:

與人立約的主,我感謝祢!
願我今天活在祢面前得蒙祢喜悦。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