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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20200403

因信成義

讀經:創十五1-21

經文選讀: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
創十五:6《和修》

讀經釋義: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6)這「信」是對神旨意的信靠順服,是真信仰的精髓。
保羅兩次引述這話(參羅4:3;加3:6),雅各亦提及(參雅2:23),證實人稱義蒙神喜悅,是因為信再加上行為證實,才為真的信(參雅2:18)。
而這信並不是幻象,是信神這個對象——大能者的名,也是信神的話(7)。
今天,我們不應妄信自己、別人及外在環境,應該單單信靠神。
當你在氣餒絕望中,以單純的信倚靠這位被稱為「雅崴耶和華」的大能神,你就能經歷豐盛美善,且滿有福分的生命。

時代默想:

很多時我們都有一個錯覺,以為舊約得救稱義是靠行為,新約是因信稱義。
其實舊約和新約都一貫以信作為稱義的基礎。
亞伯拉罕得救也是因著信,(羅馬書4:1-5)有很清楚的解說:
「這樣,那按肉體作我們祖宗的 亞伯拉罕 ,我們要怎麼說呢? 倘若 亞伯拉罕 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 經上說甚麼呢?「 亞伯拉罕 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 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 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
我們的信仰生命不單是「因信稱義」,更加要「因信成義」。
願你我一生都能在成聖的過程中更得神步步引領。

回應禱告:

慈愛主,我們在祢面前絕不能以所謂善行來博取救恩,我們只能常常為所得的恩典感謝神。
我亦深信這「因信稱義」能保守我直到見主的面。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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