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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200221

讀經:啓十一1-14

經文選讀: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要跟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他們的屍首將倒在大城的街道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的地方。從各民族、支派、語言、邦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人把屍首安放在墳墓裏。住在地上的人會因他們而歡喜快樂,互相饋送禮物,因為這兩位先知曾使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過了這三天半,有生命的氣息從上帝那裏進入他們裏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都大大懼怕。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對他們說:「上這裏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上帝。
啟十一:7-13《和修》

讀經釋義:

約翰吃書卷後要繼續說預言(參10:10-11)。
說預言的意思重點不在要講出未來的事,真正意義是要傳講、宣告神的信息。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3),穿著毛衣使讀者想起以利亞和施浸約翰,他們都是曾經在極困難時為神作見證的。

兩個見證人應是象徵性的,不一定是未來將要出現的具體人物。
由於他們是兩個燈台(4),顯示所指的是教會(參1:20)。
在末世,神要差教會在世上宣講祂的信息(3,新漢語)。
42個月就是1,260天,這既是外邦人踐踏的時候,也是教會聖徒宣講神言的時候。
世人想要害他們,而他們的武器就是口中所出的火──神的真理。

7~10節是兩個見證人將會遇見的命途。
黑暗權勢之主(無底坑上來的獸)必與他們爭戰,見證人甚至會被殺,遭遇猶如羔羊基督一般。

「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8),兩個見證人殉道的地方按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說明兩個見證人雖然像主一樣殉道 (像主被釘十字架),但那個城卻將會像這兩個在創世記提及過,先後都被神重重打擊的城有同樣的遭遇。
這兩個見證人的死使那住在那裡的人歡喜快樂,因為這兩位先知的話曾叫他們受苦,不過三日半後有生氣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
他們就復活,說明他們是既有舊約先知的性質,也有主耶穌的身影。

世人會為他們的死歡喜快樂,然而死並不是終局,見證人在受死三天半後,要從神得到復生,並且蒙呼召上到天上去(11~12)。
這異象最後留了一個注腳(13)──地大震動,城倒塌十分之一,或許是再次表達神對見證人被殺的忿怒而施予有限的審判;特別之處是,這裏是仇敵第一次歸榮耀給天上的神。

時代默想:

這兩位見證人經歷被殺和高陞,可見末世屬靈爭戰的猛烈。
惟在一切痛苦之後,將駕雲上天。
今天我們在屬靈上與撒旦相爭,仍未到流血的地步,要記得就算因見証神而被殺,最終神必保守。

回應禱告:

求主賜我力量,在困境中仍有勇氣和膽量,堅守對祢的信仰。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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