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20200103

讀經:代下十九1-11

經文選讀:

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沒有不義,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受賄賂。
代下十九:7《和修》

讀經釋義:

律法中定明,以色列人要在「各城裏……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申16:18~19)。
按照這模式,約沙法在各城中設立審判官,並且建立正確、屬靈的審案態度(6~7):

1. 要謹慎,因為是為神而審;
2. 要放膽,因為斷案時神必同在;
3. 要公義,因為神沒有不義,不徧待人,不受賄賂。

時代默想:

約沙法責成各地的審判官要敬畏耶和華,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受賄賂。
這說明司法制度的重要,公平公正的審判制度是法治社會的基石。

回應禱告: 

如果當有一日我因信仰而受審,求主給我當說的話,不要羞辱主的名。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