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0191203

讀經:徒二十五1-12

經文選讀:

保羅說:「我現在站在凱撒的審判臺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並沒有對猶太人做過甚麼不對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做了不對的事,犯了甚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控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能把我交給他們。我要向凱撒上訴。」
徒二十五:10-11《和修》

讀經釋義:

保羅在申辯中指出,無論是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他都沒有干犯。為了避免得罪猶太人,失去他們的歡心,非斯都又機靈地問保羅會否願意到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為被控告的事受他審判。 保羅意識到形勢凶險,知道如果到耶路撒冷受審,自己一定得不到公平的對待。 他很清楚自己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於是提出既然自己被指控的事都沒有證據支持,便要向凱撒上訴。 羅馬公民上訴凱撒的權利,是任何地方的官員都不可以剝奪的,當然,猶太人的領袖也無可奈何。 因此,非斯都惟有附和保羅向凱撒上訴的決定。

憑着與生俱來的羅馬公民身分,上主所賜的智慧和勇氣,加上保羅親自選擇的信仰和救主耶穌基督,他出發往羅馬去向那城市的人為主作見證。

時代默想:

面對他人的誣告與迫害,我們要向最高的權柄申述。 今天我們即使以為自己沒有錯,也不能因此稱義,因為審斷我的乃是主。 我們心中有憤怒,但不可轉變成為仇恨。

回應禱告:

讓我們繼續成為這個時代的守望者,也要聆聽和包容跟我們看法不一樣的弟兄姊妹,竭力保守聖靈裡的合一。奉主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