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20190620

經文:約一3:18-24

19 從這一點,我們會知道,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我們在 神面前可以安心, 20 即使我們的心責備自己, 神比我們的心大,他知道一切。(約一3:19-20)《和修》

一顆「責備的心(受良知的控告)」會剝奪信徒的平安。有時候,我們的内心會作出錯誤的自責,因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神識透人心!」

要小心,免得魔鬼控告你,奪走你的信心(啓示錄12:10)。你一旦承認自己的罪,它就獲得赦免,你也無需再讓它控告你了。

如果你真正實行愛弟兄,你的心在神面前必然可以安穩,因為你心中如果習慣犯罪,聖靈絶對不會把祂的愛「澆灌」在你裏面。你如果令聖靈憂傷,就關閉了神的愛的供應(以弗所書4:30-5:2)。

實踐:
你有沒有作過哪些事,是神已經赦免,你卻仍然為之自責的?你需要作甚麼,才能更充分經歷祂的赦免?

魔鬼用甚麼方式「控告你,奪走你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