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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上)2018-11-27

經文:羅十1-13

1 弟兄們,我心裏所渴望的和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我為他們作證,他們對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 因為不明白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他們就不服 神的義了。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着義…… 你若口裏宣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裏信就可以稱義,口裏宣認就可以得救。…… 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人人都有同一位主,他也厚待求告他的每一個人。 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5、9-10、13)

以色列人對神有熱心,但很可惜的是他們的熱心建基在「自義」上,錯失了律法的終極目的是指向「基督」。我們可以對神大發熱心,但我們要常常審視自己有沒有只是為「自己創造的神」忙過不停,錯失了「基督」。—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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