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香港天樂浸信教會

羅馬書(上)2018-11-26

經文:羅九22-33

30 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那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卻獲得了義,就是因信而獲得的義。 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而達不到律法的義。(羅 9:22-23)

保羅談到一個弔詭:猶太人尋求義,卻沒有得着;外邦人沒有尋求義,卻得着了!以色列人試圖靠行為得救,而不是靠信心。他們拒絕了「恩典的義」,想要用「行為的義」來討神喜悅。結果是他們用了自己在宗教上的特權(羅九1-5)來取代基督。神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衪成就了救贖的宏恩,不但給猶太人,也給外邦人。惟人有責任配合神的工作,以信心領受救恩。神至高無上的主權和人的責任是相輔相成的,兩者是同時並存的。你最近在哪些事上留意到神至高無上的主權的證明?你在哪些領域履行了人該盡的責人?

Exit mobile version